加速布局水环境治理 北京巧拓治水新路径
发布者:ccc  发布时间:2016/12/6  阅读:1086
    

  2020年以前,北京新增的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每天67万立方米,3天就能净化整个昆明湖的水量。从1117日起,《“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征求意见,规划提出,明年北京等城市建成区应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随着近日亚洲最大的地下再生水厂——槐房再生水厂的投入运行,北京市第一个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完成。至此,北京市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利用、防汛能力得到提升,中心城区水污染治理问题得到解决。业内人士认为,治理水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改变“重水轻泥”的思维,重视污泥的合理处置。

  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以来,北京市就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为加快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有效改善首都水环境,早在20134月,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工作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到“十二五”末,要完成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76项的建设任务。

  “经过共同努力,第一个三年行动方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污水处理新增能力超过前十年建设规模,再生水质量率先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显著提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市全面实施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激励了各区治污的积极性,建立了督察和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加快了水环境治理进程。”北京市水务局这位负责人说。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管理手段,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补齐治污“短板”,北京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自201511日起试行。《补偿办法》对各区跨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和污水治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实施“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

  “水环境区域补偿包括跨界断面补偿和污水治理年度任务补偿两部分。”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表示,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实施以来,进一步落实了各区政府治污责任,形成了上下游各区齐抓共管的水环境治理工作格局。

  经过测算,2015年度北京各区应缴纳水环境区域补偿金总额为13.6亿元,其中跨界断面补偿金为9.7亿元,污水治理年度任务补偿金3.9亿元。今年截至8月底,各区应缴纳水环境区域补偿金总额为8.6亿元,其中跨界断面补偿金为5.6亿元,污水治理年度任务补偿金为3亿元。

  目前,北京市即将实施第二个污水治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的三年行动方案,从源头上消减污水直排,以中心城、城市副中心、城乡接合部、重要水源地村庄和民俗旅游村庄等为重点,以截污治污为核心,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根据计划,“十三五”期间,北京再生水利用量将达到12亿立方米,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潘安君进而指出,下一步要着重解决中心城、城乡接合部地区污水收集处理问题,计划新建上庄再生水厂,改建东坝等3座污水处理厂。同时,加强郊区城镇和郊区农村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计划在郊区城镇新建和改造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26座。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治理水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改变“重水轻泥”的思维,重视污泥的安全合理处置问题。

  对此,业界普遍指出,我国的污泥预处理(浓缩和脱水等)、处理(厌氧、好氧处理等)、处置(填埋、焚烧和农业利用等)产业链条还需进一步打通。“污泥处理,终端为王。目前,谁占领终端,谁就占领市场。”污泥处理处置的最后环节是处置环节,也就是为污泥找到出路。在处理污水、前期处理污泥时,必须考虑后续的产业链,以及终端用户。这是目前大部分公司所欠缺的。

  诚如采用高干脱水技术对污泥进行处理时,必须事先考虑脱水之后污泥的出路——制砖、路基、填埋、水泥原料或者农用。用户对象不同,对污泥的品质要求也不同。污泥堆肥也是如此。目前我国基本上已经解决污泥堆肥的技术问题,能够达到工程大型化、设备国产化、控制智能化和污泥高效稳定化的技术水平。

  而“污泥处理仅依靠污水处理厂仍无法解决,还需要各相关细分行业合力进行。”上述行业专家指出。

 

----转自中国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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