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已经过半,完成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时间十分紧迫。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以生态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0-2022年)》,对贯彻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发挥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振兴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保护是重要一环。我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大多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高度重合,这意味着一个战场上要同时打赢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两场战役,任务十分艰巨。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一些地区之所以深度贫困,与当地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要改变贫困面貌,就要从改善生态环境入手。而随着小康社会建设的逐步深入,优美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期待。试想,一个鱼虾绝迹、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乡村,如何承载得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绿色”是小康社会的底色,环境优美、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必备条件。可以说,农村环境治理既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开展农村环境治理,首先要关注群众的感受,真正解决人居环境痛点难点问题。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发展起点低、压力大。解决好垃圾、污水等突出环境问题,农村地区才能更宜居,这也是小康社会的要求。而且,生态振兴可以为乡村发展夯实基础,开展环境治理还能带动贫困地区脱贫。位于浙江省开化县西北部山区的龙门村,曾是全县有名的贫困村。近些年来,龙门村加大了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利用山清水秀空气好的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到2017年,村民人均纯收入已经达到1.9万元,超过了全县平均水平。
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民风民俗千差万别,发展也存在差异。如果农村生搬硬套城市环境治理的方法,或者在治理上实行“一刀切”,利民工程就会变成“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乃至“害民工程”。农村环境治理要依据各地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分别规划,分阶段完成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要综合考虑民风民俗、自然环境、群众接受度等因素,把握好治理力度和推进速度,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还要建立系统、长效的治理机制。农村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要建好,更要用好,发挥长效作用。坚持建管并重,一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投入机制,明确设施由谁来管,确保设施运行有足够的经费,积极探索运行模式。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乡村生态环保机构队伍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基础设施管护员、乡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这不仅可以解决农村环境治理的长效问题,还可以巩固脱贫成果,形成良性循环。贵州省的贫困县就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既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森林管护队伍体系和管理制度,又防止生态护林员脱贫后因缺乏保障而返贫。
农村环境治理是乡村振兴的短板,补齐这个短板,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各地要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和脱贫攻坚,让广大农村地区真正富起来、美起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